用人失誤穗問責十人
【中新社廣州二十日電】廣州市紀委今日下午召開新聞發佈會稱,對幹部選人用人失誤的問題要進行責任倒查,試點單位中已有十人被問責。
廣州市紀委新聞發言人蔡鵬浩稱,國企巡查發現的確存在任人唯親、買官賣官等在選用人上以權謀私問題,這也是發生“塌方式”腐敗的原因之一,廣日集團和市輕工工貿集團都比較典型。國企廉政建設需落實“兩個責任”、“一案雙查”,尤其對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腐敗案件的國有企業,堅決實行“一案雙查”:既查清當事人的違紀違法問題,又查清相關部門失職瀆職問題,追究有關責任人。
蔡鵬浩表示,廣州試點倒查市管幹部選人用人失誤,責任追究方式包括行政撤職、誡勉談話、約談等。去年九至十一月,在試點單位共對四十六名倒查對象開展責任倒查和追究,其中對涉及選人用人問題的十名責任人問責,給予行政撤職處分一人次、誡勉談話四人次、約談有三人次、併案處理二人次,對單位提出整改建議廿九條。
據統計,二○一二年一月至二○一五年七月,廣州市紀檢監察系統共立案查處國企案件一百二十五件,其中查處市管國企領導幹部十九件。
蔡鵬浩指出,應從兩方面防範“人事腐敗”:用人時的廉政審查,紀律審查。他說,紀檢監察機關要配合組織部門在選人、用人時加強廉政審查,對存在問題的人選,及時向組織人事部門反饋;加大對買官賣官、跑官要官等違紀違法問題的審查力度,對幹部“帶病提拔”進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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