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其中2家巴士公司的服務合同還有2個月就屆滿,外界關注到底兩家巴士公司會向政府提出甚麼條件,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只是表示,合同的細節要問交通局。
澳門3家巴士公司的財政開支多年來都由政府包攬,由於多年前簽下的提供服務合同令政府每年要向巴士公司支付上億元的服務費,更被廉署揭發合同模式違法。政府由去年開始要求接下維澳蓮運爛攤子的新時代合同要轉成"公共批給"模式,規定財政援助要跟服務評鑑掛鉤,還要設定上限等要求。不過其餘兩家巴士公司新福利和澳巴至今仍然沿用原來的合同模式,外界關注底甚麼時候巴士服務才能"撥亂反正",統一所有的合同模式,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一如以往沒有回應太多。
不光簽約時間說不上,對於兩家巴士公司之前多次要求政府調升服務費,這次轉換新合同,是否有向政府討價還價,羅立文同樣將問題推回給轄下的交通局。
另外,羅立文曾經在5月在立法會透露今年內會收回發電廠位於慕拉士馬路的土地用作興建公屋。不過至今沒有下文,羅立文只是說政府已經開展相關的工作,暫時沒有完成的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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