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諾貝爾文學獎
諾貝爾文學獎是瑞典學院頒發的諾貝爾獎之一,根據諾貝爾的遺囑,每年表彰“在文學領域創作出具有理想傾向之最佳作品的人”。
首屆諾貝爾文學獎於一九○一年頒發,每一位獲獎者都會得到一塊獎牌、一份獲獎證書,以及一筆不菲的獎金,獎金的數額每年會有變化。例如,一九○一年,蘇利 · 普呂多姆得到的獎金為十五萬○七百八十二瑞典克朗,相當於二○○七年十二月的七百七十三萬一千○四瑞典克朗。二○一五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為白俄羅斯作家斯維特蘭娜 · 阿列克謝耶維奇。該獎每年於十二月十日,即阿爾弗雷德 · 諾貝爾逝世周年紀念日,以隆重的儀式在斯德哥爾摩頒發。
截至二○一五年,已經有一百一十二人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
文學獎的評選程式
享有諾貝爾文學獎獲獎候選人推薦權的人員為:
瑞典學院和其他在體制與目的方面與它相似的學院、研究所和學會的成員;大學和大學學院的文學和語言學教授;以前得過諾貝爾文學獎金的人;在本國文學創作界有代表性的那些作家協會的主席。
中國作家莫言曾在二○一二年獲得此獎,獲獎原因為“用幻覺現實主義將民間故事、歷史和現代融為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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