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論壇昨日探討海一居土地租賃期即將屆滿仍未完成發展的問題。建築師協會會員大會主席梁頌衍認為,2013年新土地法立法時,沒顧及90年代批出的大量土地。他
建議修改土地法,訂立過渡性條文,對不可歸責承批人個案,延長土地利用期。
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不贊成修法。他擔心“放生”其他閒置土地,他認為應根據現行法例,在保障購買海一居樓花的小業主前提下,要求發展商重新繳交溢價金豁免公開競投,以繼續發展土地。
工務局土地管理廳廳長羅曉靖表示,政府正著手處理問題,是否修法尚未有方向,希望繼續聽取社會意見。
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昨日表示,本澳部分土地利用期即將屆滿,涉及相關土地上樓購買者權益的問題,政府將盡力,在合法原則下保障小業主利益。
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已收到有關小業主的請求,行政法務司、經濟財政司及運輸工務司正研究相關問題,暫未有決定。
她強調政府竭力在合法原則下保障小業主利益,希望在現行架構的法律制度下,處理有關個案,有進一步消息將統一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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