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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委會主席抒履職感受

2015-10-14 06:31

    七委會主席抒履職感受

    立法當務之急要解決甚麼問題?如何推動行政與立法的關係?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三個常設委員會及三個跟進委員會的主席,昨日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的會面中分別發言,開誠闡述本澳立法會運作狀況及相關立法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提高立法質量效率

    七個委員會主席在會議結束後分別接受本報訪問。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他着眼於立法會內部改革,提出在現行的行政主導體制下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在配合政府高效施政下強化立法會的監督職能,將是立法會內部改革的一貫目標。為此,在立法方面如何發揮各立法參與主體的協調性和積極性,推動和創設條件讓議員主動行使提案權,完善現有立法程序;在監督方面,如何優化跟進委員會的功能和工作程序、改善口頭質詢程序,以至以法律形式為一些涉及公共機構以外人員的監督事宜制訂相關程序和制裁,均是值得日後探討的立法會內部改革方向。

    倡議中央統籌立法

    一常會主席關翠杏指出,過往部門因應自身需求立法提案,缺乏整體統籌和輕重緩急考慮。議會建議設立中央立法統籌機制,賦予立法決策權,以改變部門相對獨立、橫向協調困難的局面,以及制訂明確立法程序,結束立法輕重緩急不分狀況。立法計劃編製也要有制度可依,建議建立規範立法項目的徵集、論證、確定、變更等程序。加強草擬法律人員培訓以提升立法質量。行政機關、立法會與主管法務工作的官員應建立頂層溝通機制,共商年度立法計劃及短、中、長期立法規劃等。

    發揮間選議員作用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提出如何發揮間選議員的作用,指均衡參與是澳門政制發展必須遵循的原則,特別是隨着澳門社會文化和利益的日益多元,立法會的組成體現了不同階層、界別、利益團體的均衡參與。經社團法人選民投票選出的間選議員具有代表性和認受性,保障了社會各個界別在立法會中的代表,各階層均衡參與有利行政主導體制的有效運作,政治體制的穩定以及不同階層、界別利益的平衡,實現社會和諧。同時間選制度亦為政府與社會各界溝通搭建橋樑,亦有助培育愛國愛澳的政治人才。

    行政主導減少對立

    三常會主席鄭志強關注在行政主導的原則下,如何推動行政與立法關係。只有堅持行政主導原則,才可避免行政與立法之間對立,最大限度地減少別有用心人士挑撥行政和立法的關係,製造政治事端。新一屆政府正着手完善統籌立法,統一立法提案的主管部門和完善相關機制,相信可從制度建設上大大加強行政、立法的關係,希望統籌立法能盡早實施。重視行政、立法各個層面之間的溝通和協調,對縮小和消除行政與立法間在工作中難免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十分重要。

    議員如何適應民意

    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提出立法議員適應民意要求的方法。回歸以來,議員參與監督工作的品質和數量明顯提升,然而,隨着澳門社會及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情民意更為錯綜複雜,部分群體的利益未能得到足夠關注,因而對立法議員作為民意代表的角色有所質疑,有部分人士特別是青年人拒絕透過立法會表達訴求,更多地趨向使用“社會運動”這種體制外的表達途徑,為立法會帶來新挑戰。因此,行政與立法間有必要建立更具制度化的相互溝通機制,實現資訊交流的恆常化、及時化與便利化。只有在相互尊重各自職權的基礎上,建立和諧互信的行政與立法關係,才能既充分發揮立法會職能,又能有效保障特區政府的施政真正符合社會的實際需要。

    建預防性監督機制

    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麥瑞權希望立法會更好地發揮監督政府財政運用的工作,建議行政當局引入預防性的監督機制。經濟新形勢下,社會最關心公帑花費是否合適合宜,財政支出的監督需要“事前”而非“事後”。雖然新一屆政府主動就財政政策向委員會介紹,但仍然希望盡快完成《預算綱要法》、“採購法”等法律的修訂工作,從制度上確立預防性監督的新機制。

    引導民意促進和諧

    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陳明金分析立法議員與社團選民的關係,有感直選、間選議員均由選舉產生,與社團、選民之間首先是提供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但除了事務性的實質服務,民選議員還要做好社團、選民的代言人,掌握和判斷其訴求,並結合政府施政,在履職中通過各種渠道代言。澳門目前處於經濟新形勢下,社會發展過程難免出現新的矛盾和問題,議員要正確引導社情民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參政議政的道路更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