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為加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理論研究,配合普及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濠江法律學社主辦“一國兩制”下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專題研討會。該社社長王禹表示,推進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建設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和保持特區長期繁榮穩定的必然要求。廣泛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是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建設和鞏固“愛國愛港”、“愛國愛澳”社會政治基礎的必要前提。完善國家安全執行機制是防範外部勢力干預港澳內部事務、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重要保障。
研討會上午十時在萬豪軒舉行。中聯辦法律部處長呂衛華等嘉賓出席。並邀請立法會顧問李寒霖、香港教育大學國安與法律教育研究中心總監顧敏康、中山大學粵港澳研究院首席專家郭天武等作主題分享。會議由該社理事長陳德鋒主持。
王禹致詞表示,國家安全是當代世界各國的重大關切和重要議題。港澳體量雖小,卻在整個國家安全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特區和澳門特區形成了各有特色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安全是發展的基礎,穩定是強盛的前提。
“一國兩制”下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點:國家安全立法理念已經從傳統國家安全觀轉為總體國家安全觀。在總體國家安全觀下,國家安全涵蓋領域十分廣泛。不同領域的安全相互聯繫,相互影響,並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第二,國家安全運作體系體現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澳門安全是國家安全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與國家安全密不可分。維護國家安全須有中央和特區的密切互動和有機協作。
李寒霖受訪稱,澳門在2009年率先完成了廿三條立法,並持續推進國家安全體制機制建設,去年根據總體國家安全觀,通過了新修訂的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講座中,主要希望透過回顧和簡單梳理澳門國安法在制定到完善的過程中,如何做到更合理和科學。
他認為,居民要有維護國安的意識。如叛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侵犯國家秘密等行為,這些都是法律所禁止,需要作出主觀的故意及客觀行為,才可能構成犯罪,認為居民不用過份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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