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珠海前山河的治理問題一直以來備受關注,之前曾因各種原因在污水防治、環境管理等方面無法實現有效的治理。而據了解,珠海前山河流域的管理將首次出台針對性法規。珠海市法制局官網近日公示《珠海經濟特區前山河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規定對前山河管理設置區級河長、鎮級河段長和村居級片長,建立屬地為主、分級管護的責任體系。據珠海市法制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條例已列入今年人大常委會應當完成的立法專案。
該《意見稿》顯示,條例的規定不僅適用於珠海行政區域內的前山河水體,還包括了前山河流域的規劃建設、水環境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等活動。根據《意見稿》,珠海市政府建立前山河流域管理領導協調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前山河流域的保護和管理工作。珠海市水務、規劃、環保、市政、農業、文化、城管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前山河流域的保護管理。前山河流域實行屬地行政首長負責制,按屬地管理原則,設置區級河長、鎮級河段長和村居級片長,建立屬地為主、分級管護的責任體系。珠海前山河流域的管理涉及多個部門,資訊共用機制也在《意見稿》中予以明確,該稿第七條規定,珠海市水務、市政、環保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前山河流域的許可資訊、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及其排污達標資訊、行政處罰資訊等納入本市政府資訊公示及共用平台,實現資訊共用。
據了解,《意見稿》鼓勵、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開展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前山河流域的保護、管理和監督。規定「市、區政府鼓勵、支援單位和個人出資(捐資)建設污水、垃圾及其他廢棄物收集與處理設施,依法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珠海市法制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徵求意見稿中的相關內容是將現在行之有效的經驗上升為條例,把現行有效的措施固化,作為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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