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關切前線人員在執行職務時,若不幸遇襲受傷或被接觸過病人血液的利器刺傷的情況,而現時《愛滋病防護指引》卻未涵蓋警務和救護人員,亦未站在更高層面全面涵蓋所有因血液傳播的常見傳染病,並不符合社會最新的發展趨勢。她質詢政府,在遏止被愛滋病等傳染病感染風險的預防性跟進是否足夠。
李靜儀在向政府提出的書面質詢指出,日前先後發生兩宗疑是吸毒男子持針筒搶劫的案件,其中一宗有見義勇為的途人被針筒刺傷流血;另一宗案件的行劫男子則訛稱自己是愛滋病患者。事件不但威脅到市民的人身安全,更令人擔心前線執法人員的安危。
「警務、救護、醫護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難免要處理受傷人士,當然,避免直接接觸到感染者的血液或體液是最重要的處理原則,但若有關人員不幸遇襲受傷,或被接觸過病人血液的利器刺傷,在意外後及時作出驗血跟進,以及作適當預防性投藥,可以將人員感染愛滋病毒、乙肝、丙肝等可經血液傳染的疾病的機會降到最低,亦可減低人員承受的心理壓力,保障其職業安全。」
李靜儀表示,防治愛滋病委員會二○○七年出版的《愛滋病防護指引》設有「衛生工作者愛滋病病毒職業暴露指引」,當中衛生工作者包括從事醫療衛生服務的醫生、護士、化驗技術人員和衛生助理員;院舍中照顧病人的工作人員;戒毒機構的社會工作人員。但有關指引並未涵蓋警務和救護人員,且並未站在更高層面全面涵蓋所有因血液傳播的常見傳染病,並不符合社會最新的發展趨勢。
李靜儀指,有醫療機構反映,其員工在工作時不慎被接觸病人血液的針或利器刺傷,前往仁伯爵綜合醫院急症室求診,卻未被安排傳染病科醫生即時跟進,傷者擔心自身並未獲得指引規定的預防性跟進,未能第一時間遏止被愛滋病等傳染病感染的風險。
因此,李靜儀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防治愛滋病委員會二○○七年提出的「衛生工作者愛滋病病毒職業暴露指引」已實施多年,是否有檢討和更新的需要,尤其會否將涵蓋範圍增至前線警務和救護人員及進一步明晰相關的處理流程,確保能夠將受影響人士感染常見經血液傳播傳染病的風險降到最低?
二、有否定期向指引所涵蓋的高風險人群加強宣傳和明晰上述的指引內容,以提高其意識,保障其職業安全?
三、有否定期向衛生局相關部門的人員明晰上述指引的內容及其職責,以確保指引所涵蓋的高風險人群前往急診室求診時均能獲得及時、適當的跟進,以減少可能感染愛滋病毒、乙肝和丙肝等傳染病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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