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文化局長吳衛鳴對施議員提出的書面質詢作如下答覆。
「一、特區政府十分重視對世界遺產「澳門歷史城區」的保護。針對世遺景觀,特區政府於二00八年四月頒佈第八十三/二00八號行政長官批示,以對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的建築高度進行控制,加強維護世界遺產「澳門歷史城區」的「山—海—城」關係,有關批示內容亦於同年呈交國家有關部門轉送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由第三十二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進行討論與審核,並獲得委員會的肯定。
於二0一四年三月正式實施的第十一/二0一三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文遺法》)內亦對「澳門歷史城區」的保保護及管理作出了整體的,系統的規定,去年,文化局因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決議以及《文遺法》的相關規,開展了《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的編製工作,普於去年底對有關計劃的框架進行了公開結詢,更收集了不少涉及保護城區內、外景影的建議。下一階段,文化局將積極分折所收集的意見,並依據《文遺法》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指引,編製《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以有效保護「澳門歷史城區」的整體景觀。
為完善本澳的城巿規劃工作。認真落實《城巿規劃法》,特區政府將制定總體規劃,希望未來澳門整體城巿發展、土地利用、城巿規劃、文化保育、城巿景觀、環境保育等方面起到協調與促進作用,平衡發展與保育,加強資源科學管理。《城巿規劃法》明確規定了總體規劃的目的須遵循規範保護屬文化遺產的被評定的不動產的法例的規定,例出保護屬文化遺產的被評定的不動產的指引性原則。因此在未來編制本澳的總體規劃時,行政當局將會遵循這一原則。
特區政府一直極為重視對本澳世遺歷史城區的保育工作。因應社會關注新城區總體規劃方案中B區所涉及的景觀事宜,日後工務部門將會與文化部門共同研究,並邀請保護世遺專家給予意見。」
施家倫書面質詢中指出:二00五年七月,「澳門歷史城區」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東西望洋山被政府列入文物保護清單,具有極高的歷史價值:東望洋燈塔是澳門最為古老港口城市的象徵;而作為澳門八景之首的「鏡海長虹」,正是主教山上向下眺望的絕佳景觀,澳門古時亦因此被稱作「鏡海」。
然而,由於城市的發展,東西望洋山周邊建築高度引發廣泛關注。當中東望洋山以東的建築高度問題,曾被提升到城區的世遺資格能否維持的層次。為此,政府先後出台了第八十三/二00八號行政法規、第十一/二0一三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但是,對於東西望洋山景觀的保護,相關的規範仍存在漏洞。
近期,漁人碼頭A地段、新城B區、南灣湖C、D區的發展高度再次引發爭議,上述地塊地處「白區」,不在世遺保護區、緩衝區等範圍,但是其等的建設高度可能會侵蝕東、西望洋山景觀。文化遺產保護和城市發展之間如何取得平衡,政府需要有更明確的指引。
為此,他提出如下質詢:
一、當局會否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協調,出台明確的文遺景觀指引,清晰界定東西望洋山周圍景觀要求?
二、當局在制定《澳門城市總體規劃》的時候,會否結合各文化遺產的特點,對其保護區和緩衝區的範圍做出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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