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租車改革受關注
【中新社北京二十六日電】《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自○一五年十月十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以來,得到了社會公眾的廣泛關注。社會各界通過不同方式向中國交通運輸部提出了很多意見和建議。
收逾三千件意見
二十六日從交通運輸部獲悉,半個月來,交通運輸部通過網站留言、電子郵件、信函和電話等多種渠道,共收到各類意見三千二百二十件,而網約車、專車等的管理成為公眾關注焦點。
經交通運輸部工作人員初步匯總梳理分析,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十個方面:一是“專車”是否應作為新業態納入管理;二是出租汽車新老業態是否應當實行數量調控;三是巡遊車經營權改革問題;四是網約車的車輛條件和標準問題;五是網約車與巡遊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問題;六是巡遊車和網約車價格機制和燃油補貼政策;七是規範網約車經營行為;八是駕駛員權益保障問題;九是加強打擊非法運營問題;十是關於私人小客車合乘與規範發展問題。
作為網約車車輛條件和標準問題是公眾意見反饋最為集中的內容,有六百條意見與此相關,具體圍繞網約車車輛性質、報廢年限、車輛標準和運營條件等方面。
倡八年報廢政策
對於網約車車輛性質和報廢年限等問題,贊同和反對意見基本持平。贊同徵求意見稿規定的人認為,營運車輛與私家車在車輛保險、檢測、駕駛技能等各方面都存在巨大差異,應嚴格禁止私家車從事網約車經營。網約車和巡遊車作為出租汽車的兩個類別,都是營運車輛,應當實行八年報廢政策。
也有人建議,在保證營運性質基礎上,應結合網約車特點適當延長報廢年限,建議結合年限和行駛里程綜合確定。
反對意見認為,私家車從事運營符合共享經濟潮流,有利於提高資源使用率,有利於促進就業,應允許私家車不改變車輛性質從事經營。
提車輛具體標準
在具體車輛標準和條件方面,有的認為應堅持網約車車輛標準明顯高於巡遊車的原則,由地方交通運輸部門明確車輛標準,設置明顯標識,安裝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有的從滿足高品質、多樣化、差異性需求角度提出了車輛的具體標準,如車輛排量在兩升以上,車價不低於二十萬元人民幣,車輛註冊登記時間在三年以內。
目前,交通運輸部安排工作人員每天及時匯總梳理社會各界提出的各項意見和建議,為下一步修改完善好兩個文件作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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