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警方昨偵破三宗透過手機應用程式非法載客的案件,保安司長黃少澤昨表明,本身沒有經營權限,透過與旅行社合作的這方式招攬客人提供點對點接載服務就是犯法,「合作也不可以」。此外,鑑於偵查及檢控有難度,黃少澤表示,在修訂《的士營運規章》時會充分考慮相關情況;至於修改的士規章會否引入「放蛇」?黃少澤表示,作為執法部門認為「絕對有需要」,但強調這是需要社會共識。
Uber進入本澳引起這種模式是否有違返現行法例的關注。黃少澤指出,現行法例是十分清晰的,由於Uber沒有登記,屬非法營運,一旦偵破會作出檢控和處罰。它本身並非旅行社,沒有經營的權限,按現行法例,透過與旅行社合作的方式招攬客人已屬違法,當涉及到旅客,就由旅遊局處理;如果涉及到旅行社車輛或私人車輛,則由交通事務局處理。
他指出,鑑於偵查及檢控有難度,所以在修訂《的士營運規章》時會充分考慮Uber的情況,以進行有關的修法工作。交通事務局、治安警察局及旅遊局會進行充分溝通,連日來都開會研究有關情況。
被問到近期內地也正準備為Uber專門立法,將來澳門是否也有可能修法?黃少澤稱,現時全世界至少有一半國家和地區都禁止Uber經營;並舉例,「葡國的士團體已經向法院申請,禁止有關程式在葡國運作。在葡國,如果這些程式繼續營運就會構成違令罪,不單是行政違法咁簡單。」他承認,現時警方對Uber執法有難度,新《的士規章》也會考慮這方面作出修訂。
黃少澤又指,Uber沒規範收費,倘若合法落地會令的士濫收車資變成合理化和普遍化。「現在是控制不到(Uber),本身的士已經濫收車資,將來或會更加嚴重。所以當局態度非常清晰,要令合法的士行業運作更好,回應市民對出租車服務的期待。」
針對於的士拒載、濫收車資的問題,將修訂的《的士規章》會否引入「放蛇」?黃少澤表示,作為執法部門認為「百分百需要」、「絕對有需要」。現在的士違規是「不斷打、不斷有」,搜證、處罰阻嚇力和效率都是打擊的關鍵。但「放蛇」取證始終是一個複雜的問題,在零八年有八名議員聯署提案也無法通過,之後的士亂象更嚴重,社會再有聲音引入「放蛇」,但現在還未有定論。他強調,能否引入新措施,關鍵是社會共識,「我沒有權限去討論得或不行,這需要共識、需要民意。」
黃少澤還指出,的士行業違規現象不住出現,惟警方亦已大力打擊,從公佈的數據顯示,今年首三個月個案已比去年全年的數字為高。因此,倘質疑警方打擊違規的士的力度、甚至否定警方的工作,對警方非常不公平,事實上從公佈的數據可知,警方是不違餘力的,過程中亦相當辛苦,甚至有警員因此而受傷。
另外,黃少澤提到考慮成立的「網絡安全中心」的進展,他透露將在施政報告中會公佈,「我地十一月三十號,一定會公佈」。但坊間憂慮警方加強網絡監控會箝制公民社會發展,壓縮言論自由等重要權利,變成以言入罪的「網絡二十三條」,黃司則先派定心丸,「大家放心,網絡安全是確保言論自由,確保個人基本權利和自由基礎之上的網絡安全。」
黃司表示,網絡安全是國家和地區安全的頂層設計,要將網絡安全的制度和意識涵蓋成個社會,「大家不要想得咁簡單,網絡安全是所有國家和地區政府都要重視和關心的一個問題,這不只涉及個人安全、企業安全、政府安全,還有國家安全,各方面都在此。大家試想想,一個網絡被人攻擊很快就癱瘓,譬如機場、水公司、電力公司,一旦癱瘓就整個社會受影響,從這個角度看網絡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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