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澳門治安警日前檢控三宗透過手機應用程式Uber經營「白牌車」服務。涉案的兩名Uber司機均為本地人,他們駕駛的兩車同屬一旅行社登記,共涉及三宗案件,每宗將罰款三萬澳門元,而兩人在旅行社日薪均為六百元。治安警稱會對現時仍有在街上營運的Uber車輛繼續調查。
涉案的兩名Uber司機,均為澳門居民;分別姓余,二十六歲,旅行社導遊;另一名姓梁,五十六歲,兼職司機。他們觸犯《道路交通規章》中車輛如被用於提供有別於獲許可或註冊用途且有報酬之服務,將被科處罰款澳門幣三萬元。
治安警表示,當局經調查後掌握涉案車輛的資料,前(二十八)日在街上截獲涉案的兩架七人車,都由同一旅行社登記;警方相信他沒同旅行社簽署實質合約,懷疑Uber負責接生意,再直接分發給司機接載客人,在其收取車資後,再發給旅行社。對於被問及本澳仍有多少汽車和司機營運Uber服務,警方稱仍在進行相關調查,但將會繼續檢控有關行為。
旅遊局指出,旅行社不可提供車輛給第三方做非旅遊用途,一經證實會罰款五千元至一萬元,再犯可能會取消旅行社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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