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召開本年度第十四次平常全體會議,由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主持。會上討論十八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十三份位處澳門舊區,餘屬路氹兩地。
十八份規劃條件圖草案當中位處澳門區的包括有:鏡湖馬路及大纜巷之土地(勞校小學之部分);鄰近炮兵馬路之土地;關前正街二十七至三十三號;海邊新街二三三至二三七號及十月初五日街一二0至一二二號;菖蒲圍十一號;鄰近馬忌士圍之土地;三巴仔斜巷三號;大碼頭街三十一至三十一A號;爹美刁施拿地大馬路五至七號;通商新街四十六號;快艇頭街三十五至四十一號及快艇頭里九號;興華街十二至十四號;聖美基街三十四至三十六號。
氹仔區有三份,分別是生央街二十一號(實地門牌十三號);官也街十至十二號及新巷一至七號;施督憲正街二十九號。另有位於鄰近蓮花路之土地(路氹填海區)和位於鄰近入便村之土地(路環)。
會上論到其中鄰近炮兵馬路之土地,觸及樹木去留問題。文化局建議地皮發展時要保護相鄰地界的樹木,民政總署則表示該土地內沒有古樹。羅立文建議工務局、文化局和民署提供一致意見。
菖蒲圍十一號鄰近崗頂警司處,草案建議樓宇最高十二點四米。委員胡祖杰稱,這幅土地原可建二十點五米高樓宇,因受防火安全規章約束才需降低高度,要求交代修章進度。工務局副局長張潤民回應稱,據了解,消防將於今年底完成草案。
討論到勞校小學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時,有委員認為應保留鄰近永樂戲院的立面和騎樓建築;大部份發言委員則認為保留價值不大。文化局亦認為無維持立面的必要性,指只要與永樂戲院協調。羅立文綜合委員意見後認為,可以重建大樓,不用保留立面,但應按照現有一至三層樓的騎樓風格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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