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梁安琪表示,交通安全乃是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一環,近月來,本澳發生多宗嚴重交通意外,交通安全情況令人擔憂,當中亦有多宗涉及駕駛者及行人交通安全意識不足的情況,加上近期報章報導的無牌教練員教授學員駕駛電單車,更對駕駛安全構成深遠的隱患及影響。
據統計數據顯示,今年首八個月,共發生超過一萬宗交通意外,因交通意外死亡的人數共有九人,敲響安全警鐘。而如司機在馬路上行車時及行人過馬路時使用手機非常普遍,這不良習慣危害駕駛者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治安警今年一至五月錄得私家車違規使用手機一千四百宗,同比勁升近十二倍;此外,今年首八個月行人因違章過馬路被檢控三百八十八宗,不少市民及遊客亂過馬路,亦造成險象橫生的問題。還有,澳門有些交通燈、斑馬線等設置不合理,例如新口岸馬六甲停車場的十字路口、荷蘭園大馬路轉入美的路主教街等等,斑馬線都是設置在十字路口,對駕駛者及行人都是一個安全陷阱。
過去,當局亦透過相關的宣傳教育如交通安全推廣等活動,並透過與多個政府部門及民間團體合作,向市民灌輸交通安全信息,但成效一直不彰,各種交通違例現象仍然屢禁不絕、交通意外亦不斷發生,當局舉辦交通安全推廣月活動多年,但交通意外及交通違例仍無明顯減少,居民對交通安全意識的提高未能達至預期成效。
為此,梁安琪提出書面質詢:
一、對於有無牌教練員教授學員駕駛電單車問題,當局僅根據《道路交通規章》第九十六條規定,對違規者科處一千五百至七千五百元的罸款。但有市民質疑有關罸難起阻嚇作用。對此,當局會否研究推出其他措施,以杜絕此違規行為;會否規定教練員持證上崗,以供學生悉別教練員身份?
二、今年錄得多宗私家車司機違規使用手機及行人因違章過馬路案件,數據反映居民對交通安全意識仍未能達至預期成效。對此,當局有否檢討及評估過往的工作,並且考慮推出更具針對性和實效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提升道路使用者的整體交通安全意識?
三、就目前發現有交通燈、斑馬線等設置不合理,對駕駛者及行人都是一個安全陷阱。當局會否重新檢視目前交通燈、斑馬線的位置是否合理,並以科學方法重新佈置有關設備,從而完善本澳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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