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治安警察局昨日發出消息澄清旅客過境政策,稱在短期內不會修改。
近日網上有流傳澳門治安警察局將於今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再次調整持中國護照旅客過境政策的言論。
治安警察局發出的新聞消息說,自今年七月一日調整有關旅客過境政策後,短期內將不會有修改。
治安警察局表示,當旅客從外國直接前來澳門,或最近一次經澳門國際機場前往外國,又或過去不少於三十天沒有進入澳門,則給予七天過境逗留期,若沒有遵守過境規定,入境後沒經澳門機場前往外國,或在澳門逾期逗留且已繳納罰款,三十天內第二次進入澳門則只獲兩天逗留期,如再次不遵守過境規定且三十天內進入澳門,將被拒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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