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二零一五交通安全推廣」活動陸續展開,治安警察局在前(七)晚深夜在宋玉生廣場酒吧街一帶進行預防毒駕醉駕之宣傳活動,向市民及旅客推廣切勿酒後駕駛、遠離毒品及交通安全訊息。隨後並針對酒後駕駛及超速等行為展開交通檢控行動。當局稱冀透過宣傳、教育及檢控三管齊下,加強道路使用者的守法意識,從而減少交通意外的發生。
治安警表示,今年首十個月,本澳涉及「受麻醉品或精神科物質影響下駕駛」共三十三宗,去年全年則有五十宗;涉及酒精測試不合格的總數為三萬六千八百五十六宗,去年全年總數為四萬一千五百六十四宗;而因醉駕導致的交通意外共一百一十七宗,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約百分之二,去年全年則有一百三十六宗;涉及超速違規行為共一萬九千二百一十五宗,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約百分之一百六十四,去年全年則有八千八百六十八宗,上升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由於駕駛者未能習慣兩個新增隧道(路氹連貫公路圓形地及橫琴河底隧道)的有關車速規定而引致。
另一方面治安警於今年首十個月共處理一萬三千零八十七宗涉及車輛交通意外,其中四千二百三十三宗涉及未能控制車速及不與前車保持適當距離所致,比率約為整體交通意外的三分一,數字顯示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識仍有待提升。而警方前(七)晚的交通檢控行動中,共檢控了十宗涉及超速違規行為,包括八輛為輕型汽車及兩輛電單車,一宗涉及未能出示有效汽車保險証明文件,一宗未能出示車契和登記摺。並未發現任何涉及醉駕及毒駕個案。
治安警察局呼籲,駕駛者時刻應遵守交通規則,在行車期間應注意車速及保持安全距離;醉酒駕駛或受麻醉品或精神科物質影響下駕駛,除了威脅自身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外,一旦引致交通意外,肇事司機亦可能須承擔刑事責任。毒駕醉駕,代價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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