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列席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介紹閒置土地的進展情況。政府將收回二十六幅到期未發展土地,涉及的土地面積合共逾十萬七千九百六十四平方米;政府列出有六十五幅於二0一一年基於不可歸責承批人之原因,不被納入為未按時發展之土地個案,并已把有關土地的資料上載到工務局網站上,供市民查閱。
羅立文稱,政府將會按照新土地法,依法處理和收回在批給合同到期仍未按時發展的土地,包括已確認為不可歸責承批人的土地。政府將收回的二十六幅到期未發展土地中,有十二幅位於路環石排灣工業區,總面積五萬七千三百九十一平方米;而十二幅位於南灣湖C區,分別是酒店、住宅及商業用途,總面積三萬八千七百四十三平方米;以及南灣湖D區二幅面積合共一萬一千八百三十平方米的住宅用地。他又稱,政府在收回石排灣區土地後,即使承批人再提出申請亦不會再獲批給。
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引述羅立文表示,在政府二0一一年公佈一百一十三幅閒置地中,有六十五幅於二0一一年基於不可歸責承批人之原因,不被納入為未按時發展之土地個案,當中十四幅已完成發展。又政府已把六十五幅閒置地的資料上載到工務局網站上,供市民查閱。
何潤生再引述指,政府必定依法收回到期未發展土地,但承批人可以提出訴訟。政府認為,部分土地未如期發展可能涉及政府改變規劃等,但批給合同具二十五年時間,足夠承批人發展興建項目。
另外,對於昨日有團體到檢察院遞信檢舉工務部門在發展南灣湖C、D區地段的過程涉嫌瀆職及違法,並指政府有四幅公地閒置逾二十年仍未發展,羅立文稱不知道有關問題,不識回應。而提及的四幅土地是否屬於政府土地,會再作了解並於下次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會議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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