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賢公園停車場
【特訊】特區公報刊登交通事務局聲明,運輸管理處處長盧毅華及技術輔導員潘毅分別由於定期委任及編制外合同期滿後終止職務。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稱,由於在司法機關調查階段,目前不適宜作任何評論,根據行政程序2人需要終止合約。
林衍新沒回應2人是否涉及廉署早前揭發的賄賂案,他稱,由於在司法機關調查階段,目前不適宜作任何評論,但因為之前發生的事,根據行政程序2人需要終止合約。
科陽泊車管理公司向傳媒稱未經批准在何賢公園停車場發出的「測試卡」月票收入一直按合同上繳屬於政府的部分。林衍新表示,初步未看到科陽在每月呈交的財務數據中提及「測試卡」收益,現時需翻查年度帳目作演算。按計算,由2012年5月1日至今約43個月,全部測試卡收益約870萬元,按推算同期的時鐘票收益為917萬元,局方會翻查所有紀錄,科陽有否依合約將61%收益分帳給政府。林衍新稱,當局會加強巡查停車場,並會不斷改進內部監管工作。對於科陽公司的調查需要一段時間,如果發現牽涉任何刑事成分,會交由檢察機關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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