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關翠杏昨日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指出,本澳的器官捐贈制度遲遲未訂立,令人失望,她要求當局交代完成整個器官捐贈及登記制度的時間表,盡快讓有意願死後捐贈器官的居民得以遺愛人間,亦讓有需要器官移植的本澳病患者獲得較多機會。
關翠杏指出,器官捐贈在世界不少地區早已有成熟且可具執行的程序規範和監管制度,但衛生局一直以技術上「難以界定腦死亡」為由,始終未有設立器官捐贈制度。目前本澳需要接受器官捐贈的居民,僅能透過衛生局送外診治制度,被送往外地尤其是香港接受治療。但澳人無資格在香港輪候屍體器官,只能等候活體器官捐贈,令成功獲得移植機會十分渺茫。據衛生局資料,經送外診治委員會轉介的個案中,96%的器官提供者為病者親屬,只有2宗例外。她又指,上月底,生命科學道德委員會已通過了腦死亡的標準及判定指引,並會將相關標準及指引提交給行政長官認可,為本澳器官捐贈制度的建立踏出關鍵一步。然而,日前衛生局局長李展潤以委員會仍需嚴謹審議在醫院進行器官移植的程序規範和監管等為由,表示暫時無法預計時間表。即意味著本澳的器官捐贈制度仍然訂立無期,實在令人失望。
為此,關翠杏質詢為何本澳不能先行建立器官捐贈制度,讓病患有機會輪候由澳人死後捐出的器官,並可先在本地進行屍體器官摘除,再將之送往香港、內地等地為澳人移植?並促請當局向社會交代完成整個器官捐贈及登記制度的時間表,從而盡快讓有意願死後捐贈器官的居民得以遺愛人間,亦讓眾多有需要器官移植的本澳病患者能獲得較多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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