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陳虹日前指出,早前,本澳一青少年中心在舉辦訓練營期間,發生一名男教官性侵六名未成年男學生的事件,震驚整個社會,大家強烈譴責這種嚴重傷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違法行為。事件雖是偶發性事件,但卻暴露了教育當局、學校、活動機構、師生皆存在安全保護意識不足的問題,值得檢討反思。
現時,本澳面對學生的軍事訓練活動還有「初二級國防教育營」和「初三級慈青營」,教育當局有必要加強對承辦機構的監管,嚴格審批活動內容,制訂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對導師的資格、品德操守審核嚴格把關,並制訂各類活動的規範和指引,以保障青少年和學生的身心安全。
事件顯示出本澳在性教育和性犯罪法律制度仍存在不足。受害學生涉及多人,卻沒有反抗或求助,說明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偏低,遇到被侵擾時不懂得如何處理。二0一三年教青局推出了「學校性教育支援計劃」,目前只有十七間學校參加,各間學校開展性教育的方式不同,深度和涉及範圍亦不一,部分學校的性教育由中學起推行,效果未能有效彰顯。在法律保障方面,本澳近年來未成年人受到性騷擾和性侵犯的事件時有發生,有意見指應該實將所有涉及性侵犯未成年人的行為全以公罪檢控,並加重相關刑罰,以增加阻嚇性,唯當局至今仍未落實。
為此,她作出以下質詢:
「一、對於學生參與的校外及社團舉辦的活動,政府現時有何監管?如何加強對校外及社團活動的監管?
二、政府在青少年學生的性教育與預防性犯罪方面如何實行跨部門合作?『學校性教育支援計劃』將如何推廣至各所學校?
三、針對近年兒童及受未成年人受到性騷擾和性侵犯的事件時有發生,當局會否有修法計劃,把涉及性侵犯未成年人的行為以公罪檢控,並加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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