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檢獲懷疑是嫌犯當日縱火時所穿著的衣物
【特訊】警方偵破一宗縱火案,拘留一名懷疑患有精神病的澳門女子,現時已控告其可能造成火警或爆炸等危險情況之罪名,移送檢察院偵訊。
嫌犯姓朱,女性,30歲,無業。
司警局消息指,11月13日接獲台山中街一間售賣電子產品店舖的舉報,稱在店舖關門後懷疑被人縱火,所幸火勢並不猛烈而未造成店舖內財物的損毀。警方接報後,經過翻查店舖內的監控錄像發現,當日凌晨零時40分左右,一名女子攜同少量報紙去到事發店舖的門口,並將報紙塞入店舖的玻璃門和在門口傾倒少量懷疑是火水的不知名液體;其後,女子又點燃報紙和地上的液體,所幸火勢並不猛烈,並在燃燒大約1分鐘後自然熄滅。
警方其後鎖定嫌犯身份,並於11月14日中午前往其位於新城市廣場的住所進行調查;惟當警員到場現場後方才獲悉,該名嫌犯懷疑患有精神病,並於11月13日表現出異常和攻擊性,因此在其父親的報警下由消防救護員送往山頂醫院接受治療。司警局探員之後又獲悉,嫌犯被證實患有精神病及已移送精神病院接受治療;但由於嫌犯的縱火行為已觸犯法律,因此警方根據民法典的可能造成火警及爆炸等危險情況的罪名,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