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行政長官崔世安昨表示,勞工局在今年七月已就《工程承攬建築工地或工程地點的人員管制規則》行政法規草案向社協執委會引介,並聽取建築業界意見,年底收集勞資雙方意見後,會儘快完善文本並計劃在明年進入立法程序。他指,期望透過草案,釐清各個責任人的責任,記錄及收集分判商及進出人士資料,當出現勞資糾紛時,各方都可獲得保障,且能確保地盤衛生、安全,避免黑工氾濫。
在昨日立法會舉行的行政長官施政報告答問大會上,來自勞工界議員李靜儀發言中指出,近年,建築業發展蓬勃,僱用人數逾五萬,與此同時因業內的分判制度欠缺有效規管,衍生欠薪拖糧無法追討、黑工泛濫難以追究、嚴重工傷事故頻生、建設工程質量參差等等問題。她又批評,政府作為業主的公共工程同樣弊漏百出,延期、超支質量差的情況不斷發生,嚴重損害公共利益。可惜多年來,當局承諾的完善建築業分判及管理制度,檢討公共工程監管等措施統統不見蹤影,完全束手無策。李靜儀質詢特首會否仿效鄰近地區引入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制度,並完善各項政策,加大政府監管力度?當局會否考慮設立「補償性違約金」,以減少公共工程超支等問題?
崔世安表示,公共工程超支、延期並非澳門特色,當發生不可抗力時,許多國家地區都會面臨同樣問題。現行法律已對公共工程超支、延期作出規範,罰款額為工程承批金額的百分之五十,具阻嚇力度。當局亦考慮對承建商建立資料庫,並以承建商廉潔程度、職業安全記錄以及有否聘用黑工等因素,作為評標標準。當局不斷優化政策,加強對承建商的監管。
對於公共工程引入「補償性違約金」建議,崔世安指,政府其實已經開展了跨部門深入的研究和討論,在現有法律的基礎上,是希望能夠引入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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