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行政公職局代局長馮若儀就立法會施家倫議員所提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一、特區政府一直優化政策工作,為有效統籌諮詢工作的推行,避免諮詢過度重疊而影響成效,由「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會」(下稱「統委會」)與行政長官辦公室,和司長辦公室、相關公共部門及實體組成統籌機制,以統籌及協調特區政府各項諮詢工作的有序及有效推行。
「統委會」早前召開了全體會議,對近期社會關注到多個政策項目同時間進行諮詢的情況作了檢討。為讓社會能夠平衡地獲取相關諮詢資料,並易於消化諮詢內容,更好地表達和提出意見,有必要持續優化各施政範疇進行政策諮詢項目的安排,以減少同期間開展多項政策諮詢的情況,從而提升特區政府整體諮詢工作的成效。「統委會」決定加強內部通報和溝通的機制,以強化統籌協調的作用,使各施政領域的諮詢工作規劃和安排做得更好,避免同一時間出現過多的諮詢活動。
為優化政策諮詢工作,持續跟進及檢討《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下稱《指引》)的執行情況,去年底,結合《指引》執行過程的經驗及社會對政策諮詢的意見,已編制了專門的重點解釋,對當中的重點內容及問題作出補充說明,當中包括諮詢項目的資訊提供、總結評估,以及規劃協調等,藉以加強各部門的掌握,更好做好諮詢工作。
重點解釋明確要求各部門在制定諮詢規劃時,若在預計公開諮詢期間已有多項諮詢項目進行諮詢,又或有同類議是的諮詢項目,則應作出適當的協調或調整有關安排。
在諮詢過程的資料提供方面,明確指出應以諮詢文本作為公開諮詢的基礎,須嚴謹編制,並應提供充足的政策資訊,包括內容摘要說明、諮詢目的、諮詢期、意見收集方式及重點問題等資料。同時,亦規定諮詢文本內容須簡潔易明,需要時可以對專業用語或圖文並茂的形式等作輔助說明,以讓社會能清晰地閱讀和理解諮詢內容。
同時,重申各公共部門須在諮詢期結束後的一百八十天內,以書面方式公佈諮詢項目的總結報告,有關報告應包括諮詢意見整理摘要,對歸類的重點問題作出回應說明、列出重要修改方向及或有的後續工作安排等,務求通過諮詢結果的反饋,加強社會與政府的相互了解,亦有助促進公眾的再參與。
二、《指引》明確各部門應根據諮詢項目的政策特點,將關鍵的諮詢對象納入諮詢範圍,在進行諮詢時還應加強與諮詢組織、社會團體及他相關部門的合作交流,更好地收集社會意見。
特區政府會因應政策的特點,向相關的諮詢組織、社會團體、群體等進行諮詢。針對有關社區民政民生的問題,相關部門會積極參考「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的意見,通過跨部門協作的方式,共同解決及回應區居民的訴求。未來,特區政府將繼續加強與諮詢組織及社會團體的聯繫和合作,更好地從不同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和收集意見,提升諮詢工作的成效。」
施家倫所提書面質詢如下:
近期多個公眾諮詢同步舉行,社會有感「諮詢疲勞」。當局於二零一一年制訂《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以規範諮詢機制,指引推出至今,諮詢制度仍不規範、各部門做法不一的情況時有發生。社會有聲音質疑,現時部分諮詢「走過場」、資料「擠牙膏」、為諮詢而諮詢。
為此,他提出如下質詢:
一、有意見批評,當局推出的諮詢量過多,令市民應接不暇,時期重疊、資料不足、下文拖沓等情況時有發生,為諮而諮、諮而不決。當局曾承諾會對「指引」執行情況不足作出檢討,在檢討中,對上述問題提出了哪些針對性的改進措施?
二、為增加政府於社區的直接聯繫,當局於0八年專門設立三個分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在社區層面解决市民的各種訴求,加强政府與社區、個人的直接聯繫。當局未來會否考慮將「社諮會」意見納入到必須性參考意見,以提升政府政策與社區民意的契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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