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吳國昌指出,澳門特區因法改滯後致各範疇機制運作不順窒礙發展已素為市民所詬病。行政長官剛發表二零一六年施政報告,對比報告內列明的法律提案項目,此種口惠而實不至的法滯後現象仍十分顯著。
行政長官二0一六年施政報告,明文承諾「《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明年將進入立法程序」,「爭取《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明年進入立法程序」,但施政報告附錄一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二0一六年施政法律提案項目完全沒有《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等項目。
行政長官二0一六年施政報告明文承諾「完善《勞動關係法》包括對男士有薪侍產假及疊假進行修法」、「完善《聘用外地僱員法》」,但施政報告附錄一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二0一六年法律提案項目完全沒有相關項目。
為此,他提出下列書面質詢:
一、籌設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是特首上一屆人氣內領導的政府早已進行公開諮詢的工作,爲什麽現在行政長官聲稱《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明年將進入立法程序,但《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卻不是二0一六的法律提案項目?不作法律提案,如何進入立法程序?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究竟要拖到何時才能成事?
二、籌設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也是特首上一屆人氣內領導的政府早已研究多年並已反覆進行業界研討及公開諮詢的工作,爲什麽現在行政長官聲稱爭取《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明年進入立法程序,但《爭取《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明年進入立法程序》卻不是二0一六年的法律提案項目?不作法律提案,如何進入立法程序?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究竟要拖到何時才能建立?
三、一系列行政長官聲稱要完善要制定勞工範疇法制建設,爲什麽完全不列為二0一六的法律提案項目?是否口惠而實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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