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就立法會陳明金議員所提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面對近年澳門車輛數量上升,以及居民使用汽車、電單車等駕駛習慣的改變,特區政府持續致力為本澳公共停車場制度因時制宜的措施,當中包括調整公共停車場的汽車、電單車票類數量及收費、實施日、夜間不同收費、逐步推動分時分區的車輛泊車費率等,以提升停車場的使用率及周轉率,發揮停車場的最大效能、
一、亞馬喇前地停車場是一個由亞馬喇前地地底建築物構成的公眾停車場,包括第一層地庫的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泊車區和第二層地庫的輕型汽車泊車區,提供輕型汽車泊位二百四十七個,輕型及重型電單車泊位六百卅二個,地庫一層原設有商業區。然而,考慮到亞馬喇前地地庫一層的商業區長期空置,為免浪費公共資源,經分析建築物結構後,政府將上述商業區改作為電單車泊車區,改建後該區可提供一千二百二十二個輕型及重型電單車泊車位。儘管相關停車場尚未完全開放,但其泊車率一直有所上升,對比二0一三年該停車場之汽車泊車率平均為百分之四十三點六八,今年上半年已增至百分之五十七點四八;電單車泊位泊車率亦由二0一三年的平均百分之十九點九五,上升至今年上半年的百分之卅二點三七。本局會密切監察使用情況,適時開放其餘車位予公眾使用。
二、為推動泊車路外化,尤其鼓勵電單車因應實際情況善用公共停車場或公共街道泊位,自二0一二年起,交通事務局陸續在多個商業區引入電單車咪錶泊車位,透過用者自付的收費模式提升車位的流動性,讓公共設施能更公平地釋放予公眾使用,同時藉此優化電單車停泊的停泊空間,改善泊車秩序。至目前為止,本澳已安裝並投入使用的電單車咪錶泊車位已逾一千七百個。電單車咪錶設置後,對提升泊車位的流動性、泊車位的有效使用及理順泊車秩序均起到一定成效。然而,本局認為公眾使用停車場的意識仍有待提高,將繼續加強宣傳推廣,鼓勵駕駛者善用公共停車場。同時,會繼續尋找空間,適當增加泊車位的供應。
三、配合本澳泊車位供需情況,除尋求合適位置增建停車場外,本局也適度調解部份公共停車場的輕型汽車泊車位比例,唯有關調整需考慮停車場的實際使用情況及建築結構。如亞馬喇前地停車場,因受到出入口轉向及內部結構客觀環境所限,暫不具備條件將現行的電單車泊車區改造為汽車泊位,故會維持現有的佈局;至於麻六甲停車場,按其現有的泊車率,相信仍可滿足輕型汽車的停泊需要。本局會繼續留意有關停車場的運作,適時考慮相關泊車位的設置佈局。
陳明金所提質詢如果:
一、澳門車多泊位少,出現大量公共停車場的停車位曬席,令人匪夷所思。事實上,如亞馬喇前地停車場電單車位二00七年九月三十日開放給公眾,使用率一直不高,有關情況延續到現在近八年時間未改變,今年四月施政辦論時羅司長都直言「澳門就是如此奇怪」。公共停車場的電單車位都是寶貴的公共資源,有關車位使用率不高,政府是任由其曬席,還是有其他提高使用率的辦法?
二、路面電單車位嚴重不足,而公共停車場內的泊位就少人使用,這或許與澳門人習慣「車泊門前」圖便利有關,因此違泊行為屢禁不止。從改善違泊、紓緩路面電單車位需求出發,公共停車場設置電單車位有一定必要,關鍵是如何引導居民泊入停車場。過去在這方面政府有何措施,現在情況未如理想,將如何改善?
三、亞馬喇前地停車場、馬六甲停車場電單車位長期曬席,而私家車位長期爆滿,當局會否考慮將部份電單車位轉為私家車位,以調整資源配置發揮更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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