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正審議由多名議員聯署提案的《修改民法典不動產租賃法律制度》法案,民眾建澳聯盟的「民眾講壇」昨午探討「法律修訂可否有效根除租賃亂象?」論壇嘉賓的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陳冰冰受訪時指,相信法案對於解決長期存在「租霸」問題,以及所建議設立法定的租金調整機制可有效防止租金不受控飆升情況,和引入設立仲裁機制等,都將有助租賃市場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民建聯指出,有屋出租,多一分財產性收入,本來是一件好事,但是稍有不慎,則可能惹上一場得不償失的大麻煩。由於澳門租務法律法規長期滯後,令物業租賃市場亂象叢生,一方面,不少業主因為遭遇「租霸」而焦頭爛額;另一方面,在租金飆升之下,不少租客又頻頻面對不合理加租或逼遷之苦;而中介人偶有疏忽,則可能陷入難以脫身的責任糾紛之中;加上衍生的「非法旅館」,以及申訴難、執行難等問題,凡此種種,令社會各方出現多輸局面,嚴重影響了租務市場的健康發展。再者,租賃法制不完善、守法意識不足、違約成本低,以及救濟程序效率不彰等因素,被指為租務市場擾攘四起,剪不斷理還亂的主要根源。
陳冰冰認為,「租霸」問題存在已久,當中業主不想再租予該租客時,但租客不但不走甚至連租金都不交的情況下,以現時澳門法律是很難有效令到這些租客搬離的,「這個問題一直很困擾業主,以及很擾亂本澳租賃市場發展。」
至於租金問題則對小商號和低收入居民的影響較大,陳冰冰強調這是關乎民生問題。她表示,當經濟好時業主加租也是合理的,但加租幅度隨意,且加租幅度可以一倍、兩倍甚至三四倍,會不會影響承租人的生意,甚至乎無法營運而執笠,「如果去到大量這樣的情況出現,我覺得當市場去到失控時,政府應作出適度監管,希望市場可以回復較平穩發展,令到租賃市場加租情況不要擾亂到民生問題。因為始終無論居民租屋也好,或商號做生意也好,令到你成日要搬遷,又或做不到生意,其實已是關乎澳門的民生問題。」
法案建議設立租金調整法定機制,同時引入仲裁機制,希望可簡化解決爭議的相關程序等。然而,對於設定租金調整上限,各方出現不同爭議。對於有意見指,設立租金調整上限機制是有政府以無形之手干預市場之嫌。陳冰冰不認同此觀點,她說,「我們講是科學的自由市場」,而法案建議設立租金調整機制,已是取得了平衡點,「不影響業主收入和自由市場(運作),但也要保障承租人權益。」她認為,租金調整應有個百分比和時間的規範。
現行租務法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制定,陳冰冰指出,本澳法律非常之滯後,在回歸後十六年經濟迅速發展以至社會改變很大,對回歸前制定的租務法是時候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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