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稱,與內地司法互助協議明年可締約,但與港、台尚未有最後共識。另外,她重申,現行土地法框架下收回「海一居」用地勢在必然,引起訴訟也在意料之中。
陳海帆昨日出席一公開場合接受訪問時作了上述表示。
她稱,澳門與大陸、港、台的司法互助協議的磋商問題,涉及本身的法律差異,以至相關的問題。因此,未能按原定的今年底會明朗化的進度進行。但與大陸的司法互助協議明年內一定可以締約。
她進一步解釋稱,澳門與台、港方面卻進行了相關的磋商,在大原則方面已有共識,但細節及具體執行方面還未有最後共識。尤其是,香港法律屬於「海洋法」,澳門屬「大陸法」系,兩種法系的差異也是影響港、澳司法互助協議未能如期締約的原因。
關於「海一居」地段收回問題,她表示,在現行土地法框架下,如果土地的臨時批給期間屆滿而沒有完成對土地的利用,政府便要收回土地,當然,相關的責任歸屬是見仁見智,發展商有不同看法,也有權進行訴訟。收地會引起訴訟,是政府意料中之事。
對於收地是否會影響外來投資的欲望,她未正面回應,只稱「海一居」是個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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