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溥森倡政府補貼最低工資差額
【特訊】物業管理業務清潔及保安僱員最低工資法律下月一日(元旦)生效,江門同鄉會副會長兼民生關注組召集人陳溥森表示,雖只涉及基層兩個工種,但一石激起千層浪,連月來引起社會強烈的迴響,他建議政府可設最低工資差額津貼,供業主會申請,補夠最低工資金額,並對津貼措施設兩年緩衝期。
陳溥森昨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物業管理業務清潔及保安僱員最低工資法律,將定於明年元旦實施生效,雖然只涉及基層的兩個工種,但一石激起千層浪,連月來引起社會強烈的迴響;近期以來,社會爭議焦點是:實施最低工資後,大廈物業管理費的加幅問題,雙方各執一詞難以達成共識,存在爭議的焦點是:實施最低工資後,大廈的物業管理費用必定順勢調升,而清潔和保安僱員薪酬增幅部分,卻單方面全部轉嫁到由大廈小業主獨力承擔,且不同的物管公司、不同的大廈樓宇漲幅又差異很大。另一方面,業界則反映,很多物業管理公司已多年沒有提升管理費或只作微調,低工資低管理費,導致行業的利潤已處於邊際之間,且部分大廈拖欠應付管理費,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元,此次實施最低工資而不調整管理費無疑是百上加斤,往後難以為繼,然而,要提升管理費,在不少地方又受到小業主和大廈管理委員會的抗拒,或小業主之間存在有支持也有反對兩種意見,更不容易召開業主大會表決通過。雙方莫衷一是,各執一詞,這正是目前對最低工資法能否順利實施的爭議關鍵所在,若物業管理公司的最終退場,只能兩敗俱傷。
陳溥森又指出,澳門有六千多幢大廈,居住有近二十萬住戶,有一千三百多個物業管理公司從事大廈管理工作,基層兩工種從業人員卻有約四千名僱員;他預料最低工資法的實施後,可能還會在一段時間內出現年紀偏大、學歷不高的兩工種人員的裁員潮,以及衍生出的物業管理公司不夠人手編更上崗而集中申請外勞配額的情況,導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連鎖反應,希望政府要有足夠的估計,統籌考慮,未雨綢繆,防患未然。他稱,據不完全統計,澳門現有高層的樓宇(即單幢七層樓以上)一千幢,已成立大廈業主會的不足三百幢,八成大廈均未有召開過業主大會,成立業主管理委員會,物管公司要調升管理費,按法例規定必須要召開業主大會通過,明年元旦後究竟物業管理公司是無限期等待,還是先單方自行調升。這是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亦是矛盾的關鍵,不解決好,恐怕明年元旦過後,不少大廈管理矛盾會集中爆發。
陳溥森表示,在澳門,隨著經濟的發展,對清潔及保安僱員先行實施最低工資法,令他們能同步地分享到經濟發展的成果,對此,澳門江門同鄉會是讚成和支持的,並提出三項建議:一、根據《分層建築物管理業務法》由房屋局轄下的樓宇管理廳安排專責人員負責處理私樓的物業管理糾紛,審核物業管理經營成本和提升管理費的理由及依據。協助大廈召開業主大會表決通過調升合理管理費,既保證物業管理公司在合理利潤下運營,又能監管物業管理公司無理由調升管理費,提升大廈管理的服務質量。以及處理萬一出現矛盾不和,物業管理公司撤場退出導致管理真空的善後工作。二、政府可根據「量入而出、平衡預算」的理財原則,參照製造業已有的先例,實施最低工資差額津貼,以清潔及保安僱員月薪最低工資六千二百四十元為上限,不足部分由大廈業主會申請,獲批同意後如數移交物業管理公司,再由物業管理公司補貼到僱員個人,控制管理費的暴升,緩衝期為兩年,以便各項有關法規和政策的配套。三、加大物業管理費用者自付的宣傳,加大輕微民事案件法庭(即又稱小額錢債法庭)的執法剛力,對惡意拖欠、拒交管理費者,加快判決時間,甚至對其物業實施「釘契」和拍賣,以有力的法律制度去維護大廈的正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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