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錦樑:版權法修訂利經濟發展
【香港中通社十二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今日表示,坊間對《二○一四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有許多誤解,草案目的是建立穩定健全的保障知識產權制度,讓從事創意的業界發揮,對香港整體經濟發展有正面作用。
當天,蘇錦樑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說,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可讓版權持有人、作品使用者、網絡供應商,以及香港整體創作環境得到保障,是“四好”方案。
香港特區立法會十六日將恢復二讀辯論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蘇錦樑指出,現時香港有關法例嚴重落後,希望盡快通過條例草案,其他具爭議的議題可留待之後再諮詢。
蘇錦樑節目後對傳媒重申,各持份者均能從條例草案得益,版權擁有人和網民並非對立。條例草案針對的是大規模侵權行為,網民日常的行動,不是版權擁有人所針對的。
他解釋,條例草案內容能擴大保障表達自由、打擊大規模串流式侵權行為、對網絡服務提供者在安全港方面的確定性等,各持份者均能從中得益。現時這平衡來之不易,希望大家能正面看待。特區政府會盡量爭取機會向各個持份者和大眾解釋。
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總裁馮添枝指出,香港由於版權方面保障不足,二○○○年至今,唱片業界收入由十億減至二億港元,期望盡快修例。
對於有人擔心翻唱歌曲上載會有侵權問題,馮添枝指出,業界正研究建立機制,向更多上載平台收取集體授權費用。他還強調,翻唱作品上載至無授權平台,版權持有人有權收版權稅,但過往一直未有先例,顯示業界是希望以商業模式,而非法律層面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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