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治安警察局消息:治安警察局日前接獲民政總署通知,至今共有七個團體及一名澳門居民,擬於本月二十日舉行遊行及集會。經分析評估,在配合和協助有關團體和市民充分行使權利的同時,警局亦有職責依法確保公共秩序安寧,以及讓遊行集會活動盡量減低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影響,警局根據《基本法》及按第二/九三/M號法律第八條第二及第三款的規定,對部分遊行路線作出修訂,並已委派警官與舉辦遊行活動的團體代表和人士進行會議,通知警局的決定並講述活動期間的注意事項。
【又訊】治安警收到七個團體將在特區成立紀念日發起遊行,另有一個團體在海一居附近集會,團體並無申報人數,當局將在當中安排適當警力維持秩序。
七個遊行團體集合時間最早由上午十時開始,下午二至三時出發,其中除了一個在三角花園集合出發之外,其餘團體都在祐漢公園出發;至於在海一居附近集會就由早上十一時開始。
目前有一個團體不同意警方修訂的遊行路線,治安警表示必須遵循當局的修訂路線遊行,否則視為不合法。警方並呼籲市民和平理性表達訴求,若果發現有人觸犯刑事行為將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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