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一名涉及二零零七年一宗搶劫案的澳門男子,日前被司警拘捕,其人作案後隨即返回內地,二零一一年偷渡回澳。疑犯承認作案,供稱搶劫所得三十多萬現金已用作還債及賭博之用。
涉案男子姓廖,五十三歲,報稱無業。他會被控搶劫罪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廖某在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晚上,戴帽及戴口罩到他曾任職酒店保安員的新口岸一娛樂場一金飾店,藉詞用人民幣兌換港元,乘女職員打開櫃桶後,取出一支木棍將她打暈搶走三十萬港元現金,隨即經關閘離開本澳。
司警在本月收到線報,指相信廖某已返回本澳,調查後於前(十六)日在賈伯樂提督街將他拘捕,疑人承認犯案,聲稱因為被解僱故搶劫,所得金錢已用作還債及賭博之用。他於二零一一年期間於內地乘漁船偷渡返回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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