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行政會完成討論《法務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將法務局和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下稱「法改局」)合併,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並因應法務局的重組,將原本屬法務局的少年感化及社會重返職能,按政策關聯性,分別納入澳門監獄及社會工作局。
現時法務局由一名局長及二名副局長領導八個廳及三個處,法改局由一名局長及二名副局長領導四個廳及八個處。草案建議,合併後的法務局將由一名局長及三名副局長領導八個廳及十一個處。
現時法務局的人員編制為一百四十三名,法改局人員編制為一百一十三名,草案規定重組的法務局人員編制為二百五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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