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韓啟海域劃界會談
為政治解決海洋爭端樹立典範
【中新社北京二十二日電】為落實二○一四年七月三日中韓兩國領導人關於二○一五年啟動海域劃界談判的共識,兩國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在韓國首爾舉行了中韓海域劃界首輪會談。
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率團赴韓,與韓外交部第二次官趙兌烈舉行會談。雙方表示,為公平解決中韓海域劃界問題,將根據包括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本着合作共贏和坦誠互信的精神,就兩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主張重疊海域劃界事宜進行協商。
經濟區部分重疊
中韓兩國隔海相望,其間海域一直是中韓沿海漁民長期生產作業區域。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一國可對距其海岸線二百海里(約三百七十公里)的海域擁有經濟專屬權。由於中韓兩國相隔的海域幅度較窄,兩國專屬經濟區出現部分重疊。
中國社科院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書記李國強告訴中新社記者,為妥善解決兩國海域劃界問題,中韓雙方在過去十幾年間舉行了多次磋商,就海域劃界及其他海洋法問題交換意見,但是並沒有在實質性問題上取得進展。因此,此輪中韓海域劃界會談對於兩國具有歷史性意義。
據李國強介紹,在海域劃界沒有正式啟動的情況下,為保障兩國漁民的漁業生產,保持海上的秩序,中韓雙方曾於二○○○年簽訂了《中韓漁業協定》,此後還根據協定成立了中韓漁業聯合委員會。這樣既保障了海上漁業生產的正常秩序,同時為保持海上安寧和未來的海域劃界談判創造了條件。
提升至副部長級
此外,去年七月習近平主席訪韓期間與韓國總統朴槿惠舉行首腦會談,雙方就啟動海域劃界談判達成一致。由此,兩國宣佈於二○一五年正式啟動海域劃界談判,並將會議級別提升至副部長級。李國強指出,“良好的政治意願、漁業協定和雙方共同維護兩國海域安寧穩定的向好願望,這是此輪會談順利進行的重要基礎。”
由於海域界限不明,目前中韓漁民違規捕魚問題仍時有發生,兩國執法船隻和海警活動也無明確法律可依,僅靠雙方的默契和自我克制來規範各自活動,難免產生不必要的猜疑。
劃界非“一刀切”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阮宗澤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說,要解決這個問題,一方面海警要文明執法,另一方面漁民也要在合理合法的範圍內捕魚。因此,海域劃界就顯得尤其必要。如果海域劃界能夠得出一個協定,即使以後出現漁業捕撈方面的糾紛,也完全可以通過交涉的方式來管理,對雙方履行各自管轄海域的權責、保障海上漁業作業順利進行有極大幫助。
不過,海域劃界絕不是“一刀切”的簡單問題,中韓雙方關於劃界原則的分歧是目前可見的最大障礙。在劃界時,韓方堅持採取等距原則,即以兩國海岸線的中間線為界,而中方堅持採取等比例原則,即按照海岸線長度比例來劃分界線。這就需要中韓雙方在會談啟動後,不斷溝通和磋商,爭取在劃界原則上盡早取得共識。
不少國家存爭議
從更大範圍來看,國際上不少國家間現在也存在領土主權與海域劃界爭議,近年來爭端導致的衝突呈升級態勢。部分國家通過仲裁、威脅等形式將海洋問題複雜化,甚至引入域外勢力,嚴重威脅了區域穩定和海洋合作開發。如果中韓兩國能夠通過談判協商處理好黃海海域劃界問題,將為其他國家和地區通過談判解決海洋權益爭端樹立良好典範,其解決模式也會給未來解決類似問題提供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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