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海一居」P地段批地期限已結束,就今次事件,立法議員李靜儀認為,「海一居」事件發生後,政府要清楚交代在「樓花法」生效前,有多少在建樓花土地將於一至兩年內到期,並公開相關資訊,包括是否已完成批則。她認為工務局有責任檢視發展商是否有按照批地合同完成土地利用。
有關發展商保利達洋行接受傳媒查詢時稱,未有收到政府有關收地的文件,政府亦沒有派人與保利達接觸,「海一居」地盤開工准照到期後,工人已經知道要停工,而建築機器暫時仍放置在地盤內。
「海一居」地盤現場的大門已用鐵鍊鎖上,在保利達洋行辦事處則仍掛有示威橫額。
工務局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局方將依法跟進宣告土地失效工作,由於仍要展開一系列程序,因此,不會在今天採取任何行動收回「海一居」土地。
工務局又表示,根據一般土地個案處理程序,臨時批給到期後,會進入宣告失效程序,工務部門會編寫有關個案的報告書,經上級批准後,由土地委員會給予建議,之後呈報上級同意批准後,會正式刊登政府公報宣告土地批給失效,其後會通知承批人在限期內清遷。
對於保利達集團另一發展項目位於東方明珠區黑沙環中街的T地段,在樓花法生效前已出售樓花,T地段的二十五年臨時批租期將於二0一七年中屆滿。根據工務局的網上資料,將興建逾二千個單位,根據保利達今年中期業績公佈,T地段的發展項目狀況包括地基工程正在動工。
李靜儀稱,小業主是利害關係人,應向行政部門申請查詢已購買樓花興建進度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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