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陳美儀指出,特區政府一直提出要為本澳居民提供更穩健的社會保障,實施雙層社保,第一層社會保障制度是為所有本澳具名提供基本的保障,但社會保障基金由一九九0年建立至今,只於一九九八年調升過一次,將供款額由三十元提升至四十五元,僱員每月需供十五元,僱主每月需供款三十元,供款比例一比二,在發放金額方面,養老金已由每月三百元增加至每月三千三百五十元,加上各項社保福利金額的提升,致使近年社保基金已出現入不敷出的情況,如二0一二年社保支出達到十三億,其中的九成需由政府支付,並隨著本澳人口老齡化越趨嚴重,社保財政資源的壓力將會越來越大,現因特區政府不斷注資才能維持運作。
然而,以注資方式來維持社保基金的運作並非長遠之策,為了社保基金的持續健康發展,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都認為適當增加供款金額,近年都多次提出調整方案,但由於供款比例一直未能在社會協調常設委員中取得共識,致使拖延多年。在二0一六年經濟財政範疇的施政辯論中,司長已明確表示「勞資雙方不是所有問題都能有共識,若最後無共識,政府會判斷」,事實上,日前社會協調常委會員的勞資雙方代表亦再次表示金額調整比例上存有分歧,短期內恐仍難以達成一致,望政府採取行政主導。
建設穩定、有效、可長遠發展的社保機制,關係到全澳市民福祉,特別是需長時間供款的年青一代,社保基金長期入不敷支的情況下,一旦日後政府經濟條件不容許可再注資,就直接影響社保的運作,最終甚至造成社保基金破產,出現「供死會」的情況,與第一層社會保障制度為所有本澳軍民提供基本保障的目的背道而馳。
為此,她提出以下之書面質詢:
一、對於社會協調常委員會在社保供款比例的問題上,已討論多時仍未得出結果,致使提升供款金額的政策遲遲未能實行,這對於市民日後的養老福利保障將會造成直接影響,調升社保供款金額,已經是刻不容緩的工作,對此請問政府何時才會主動做出判斷及建議?如何推動提升社保供款金額穩定社保財政?
二、社會保障制度本身的意義在於未雨綢繆,而現時社保基金入不敷支的財政狀況,缺乏恆常供款金額調整機制,單憑政府不定期注資方式,不利於維持社保基金的穩健發展。為確保市民能夠真正受惠於社會保障制度,政府打算如何從長遠更科學地調整社保的供款及發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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