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一名八十二歲香港老翁涉嫌多次在本澳公眾地方塗鴉,被指「加重毀損」為治安警察拘捕,他向警方承認是因為不獲確認其澳門居民資格而犯案。
涉案港人姓潘、持香港身份證、無業。
關閘邊檢大樓前廣場拱門,月前有人用箱頭筆寫上「申冤」等字句,稱在一九六二年已取得澳門身份證。要求承認發回,警方發現後調查,鎖定潘是涉案人。於前(三十)日潘入境本澳時將之截獲,在其隨身行李檢得九支箱頭筆。有人承認準備再次犯案,並供認除在關閘廣場拱門塗鴉外,亦曾在南灣區的交通燈柱及祐漢區的電箱寫上此等字句。警方以他涉嫌觸犯加重毀損罪送檢察院處理。
在澳門,六十五歲以上領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人士、每年可得現金分享九千元,敬老金七千元,十三個月養老金共三萬九千元,個人公積金七千元,另加醫療券六百元,總共可得政府福利六萬二千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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