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賢
被虐殺的流浪貓“大橘子”
【特訊】日前一名留台的澳門學生涉嫌虐殺流浪貓,觸犯台灣動保罪,面臨刑事處罰和學校懲處。事件引起兩地社會關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該名本澳學生對當地法律缺乏瞭解。澳門青少年犯罪研究學會副會長梁啟賢認為,政府很難教會所有市民所有法律,該名男子已是成年人,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在台灣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應第一時間主動聯絡當事人或其家屬,瞭解其在法律方面有何需要,主動為其提供法律方面的協助。
成年人須承擔行為責任
該名留台澳門學生日前已承認虐殺流浪貓,因觸犯台灣動保罪,隨時須負起刑事責任,其就讀的台灣大學也發表聲明稱會按校規懲處,更有逾2萬台灣網友連署要求學校開除其學籍。事件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該名本澳學生對當地法律缺乏瞭解,對虐畜行為不以為然。由於地域和法律差異,當局是否有必要對赴外地升學的本澳青年進行在學地法律常識講解?澳門青少年犯罪研究學會副會長梁啟賢認為,特區政府針對防止青年發生虐畜行為的法律宣傳幾乎為零。事實上,政府很難教會所有市民所有法律,該名男子已23歲,作為一個成年人,他應該具備基本的法律意識和道德良知,有是非判斷力,並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哪怕不是在外地留學的青年學生,市民到外地旅遊時都應該事先瞭解當地風俗民情及基本法律常識,知道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對於虐待動物至肢體殘缺、器官受損或死亡等行為,無論是法律層面還是道德層面都不被允許。
建議當局提供法律支援
事件發生後,澳門高教辦曾表示,希望嫌疑人得到適當安排和公正處理。梁啟賢建議,在台灣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可以向青年學生提供法律支援服務,例如第一時間主動聯絡當事人或其家屬,瞭解其在法律方面有何需要,主動提供法律方面的協助。有關如何預防本澳學生在外留學期間犯罪,他指出,台灣的大學在招收港澳學生時,會在迎新活動中介紹當地情況,當中會涉及部分法律常識,但不可能將所有法律都告訴學生。若在外留學的本澳學生不熟悉當地法律,至少應該知道特區政府可以為其提供哪些法律支援服務。
虐貓事件也讓不少市民擔心本澳犯罪趨年少化,梁啟賢指出,近年本澳青少年犯罪個案無明顯增加,據統計,2013年少年感化院住院人數是27人,2014年是30人,變化不大。去年澳門經濟環境下行,會鋌而走險的青年不多,唯與毒品相關的青少年犯罪略有增長。就該數字而言,並未反映出近年青少年犯罪的情況惡化。他認為,現時歸責年齡是合適的,毋需向下調整。根據西方國家經驗,現時主流觀念是希望通過教育令青少年認識到自身行為錯誤,進而改過自新,過於嚴厲的刑罰可能會增加青少年對社會的不滿,激發仇恨心理,甚至導致青少年犯罪變本加厲。
本澳《動物保護法》如今仍停留在討論階段,虐貓事件發生後,不少市民希望動保法盡早出台。梁啟賢認為,本澳立法滯後一直受社會詬病,目前遲遲未通過的法案至少逾十個,而動保法畢竟不屬於民生範疇,社會無非常迫切的需要,因此,估計當局會將其延至適當的時期才推出。而立法會討論時間冗長也反映出本澳立法質素仍有提升空間,他認為立法會內部需要檢討議事規則和會議程序,提高立法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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