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珠海一男子利用職務之便,盜取公司的手機充值咭帳號和密碼,並通過遊戲帳號充值和轉賣的方式非法套取現金36萬元。日前被金灣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10月,張×勇進入珠海市××科技公司,擔任該公司手機話費充值咭加工的咭片輔助員,負責收集在生產線上加工完畢的充值咭。期間,張×勇瞭解到,每一個充值咭對應一個帳號及密碼,價值人民幣100元。2014年8月,張×勇產生了竊取該公司電腦中儲存的帳號、密碼,再將帳號、密碼輸入自己的遊戲帳號,以獲取充值咭內金額的念頭。
2014年8月的一天晚上,張×勇將1部手機帶進生產車間,趁無人之機,將該公司生產線上1部電腦中的2個檔夾拷貝到手機中,下班時帶出公司。8月底,張×勇從該公司辭職,伺機將竊取的充值咭帳號及密碼進行網路帳號充值,套現牟利。
2014年8月底,該公司將張×勇盜走的帳號及密碼對應的15萬張充值咭分別交付給鄭州移動公司和浙江移動公司,兩家公司先後將充值咭啟動。2014年8月底,張×勇找到何×豪幫忙將盜取的帳號及密碼輸入自己的遊戲帳戶實現充值,並支付一定的報酬。兩人來到珠海市金灣區紅旗鎮一間網吧,利用網路充值平台輸入盜取的充值咭帳號及密碼,對「魔域」帳號進行充值。2015年3月和9月,張×勇先後找到孫×和鄧×兵,讓其幫忙將盜取的帳號及密碼輸入自己的遊戲帳戶實現充值,並支付一定的報酬。
上述「魔域」帳號經充值後,張×勇以人民幣100元2700個的價格購買了遊戲幣「魔石」,再按照100元3800個至4000個不等的價格將「魔石」出售給其他用戶。綜上,張×勇等人共盜用6041張充值咭的帳號和密碼,價值人民幣604100元。張×勇通過出售充值所得的遊戲幣給李×等人,獲利約人民幣36萬元。
金灣區法院認為,張×勇、孫×、何×豪、鄧×兵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被害單位財物,該行為構成盜竊罪。依情節輕重判處張×勇有期徒刑7年6個月,處罰金10萬元;判處孫×有期徒刑2年10個月,處罰金4萬元;判處何×豪有期徒刑2年10個月,處罰金2萬元;判處鄧×兵有期徒刑1年,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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