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珠海市路橋管理處日前發出《珠海市2016年車輛通行費(年費)徵費通告》,標誌著2016年車輛通行費開徵。繳費標準和去年一致,在2016年3月31日前一次性繳納一年費用的按照10個月計徵。而澳門直通車就無需購買車輛通行費。
據瞭解,2016年珠海車輛通行費的收費標準仍然按照2015年的標準執行,而且2016年3月31日前為繳費優惠期,即在2016年3月31日前一次性繳納全年費用的按照10個月計徵;從4月1日起一次性繳納一年費用的就按照12個月計徵。如1噸(含1噸)、10座(含10座)以下車輛(私人非營運小客車),12個月的繳費標準是1080元,優惠後只需繳納900元。
珠海市路橋管理處指出,補繳過期通行費的車輛應繳納滯納金,滯納金標準為每過期一天加收應繳費額的千分之二。
為了方便車主現場繳費,今年又新增加2個站點。新入戶的車輛應在上牌當年繳納通行費,即從行駛證登記後次月起計徵,繳費時需攜帶行駛證原件和機動車車輛登記證書原件及影本到路橋處各年票徵收站點辦理繳費手續。
珠海市路橋管理處特別提醒,新入戶的車輛跨年度繳費屬於過期繳費,必須繳納滯納金。新車和欠繳車輛需要到繳費站點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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