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潤生
【特訊】議員何潤生認為,民署食安中心雖然有巡查外賣店,但巡查不等同於發牌制度,質疑可否達到預防效果。另外,部分網購食品商店沒有實體店,一旦出現食安問題,政府難以追查,他敦促當局及早開展修法工作,加強監管和執法力度。
何潤生在書面質詢中表示,日常的巡查機制只是強化監管的手段,並不等同最基本的牌照制度,畢竟外賣店是販售食品的地方,涉及環境衛生、食物品質、防火安全等一系列問題,其准入門檻及經營環境卻完全沒有一套特定的標準,只靠巡查真能起到當局所謂的「重在預防」之效。另外,時下網購食品大多透過社交網站、即時通軟件、網購平台等各種途徑作為宣傳媒介,提供代購、團購等服務,這些食品的來源銷售範圍,衛生安全令人存疑,加上部分網購食品商店沒有實體店,一旦出現食安問題,政府難以追查,消費者權益更缺乏保障。雖然當局已展開網購食品的風險監察及評估工作,並按風險情況抽樣檢測,但執法方面始終有一定困難,因此當局有必要追上社會發展潮流,及早開展修法工作,以加強監管及執法力度。
何潤生質詢當局日常的食品監測及衛生巡查督導工作機制如何?能否確保外賣店供應的相關食品符合衛生要求?由於外賣店毋須申領飲食牌照,在其開業後直至當局進行日常實地巡查間,有否出現監管的「真空期」?當局何時才會建立相關的發牌制度,以更好地規管外賣食店的經營環境?當局會否聯合相關部門研究制訂有關網購食品安全的標準和措施,加強監管網購市場,以消除這類食品的安全隱患,保障居民的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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