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為問卷調查結果舉行發佈會
【特訊】街總與澳門刑事法研究會於去年8月聯合舉行了一次關於市民對非禮和性騷擾的認識,以及相關行為應被列作何等罪行懲處的問卷調查活動,受訪者中逾7成認為手勢、眼光打量身體部位等行為屬於非禮或性騷擾;而約8成人則希望相關行為應被列作半公罪甚至公罪加以懲處。
是次問卷調查於去年8月1日及2日在本澳各區進行,在隨即抽取並成功訪問的1015名15歲以上女性中,有超過5成半受訪者認為非禮與性騷擾存有分別,而有近三分之一的人則認為沒有分別;而有51.72%的受訪者以為本澳有「非禮罪」,認為有「性騷擾」之刑法規定的受訪者亦有44.73%。此外,有逾7成受訪者認為以手勢、眼光打量女性身體等均屬非禮和性騷擾行為;調查還發現,有53.93%的受訪者建議將非禮或性騷擾列入刑事罪行中的半公罪處理,即需要在受害人同意下由檢察院起訴,亦有31.83%的受訪者希望以公罪懲處施行非禮或性騷擾的人士,即無論受害人是否同意,均由檢察院全權作出起訴。
就相關調查結果,主辦單位提出4點建議,包括盡快對非禮或性騷擾行為訂立明確的刑事責任,堵塞法律漏洞;社會和政府亦需要正視非身體接觸的「性騷擾」行為,確保全面保障婦女權益。兩個主辦團體亦呼籲未來至少要以半公罪、甚至公罪的方式,全面檢討及立法,減低女性在維護相關權益期間所承受的壓力和成本。鑒於現時本澳只有「侮辱罪」,不少涉及非禮和性騷擾的罪行亦只能被列作侮辱等相對較輕的條例來懲處,主辦單位因此呼籲立法當局未來要提升非禮和性騷擾的嚴重性,加重該兩種罪行的處罰,並按犯罪情節來作出不同程度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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