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官樂怡基金會、澳門法律反思研究及傳播中心、東方基金會及澳門歐洲研究學會將於本月二十一日下午六時三十分,假官樂怡基金會會址:澳門南灣大馬路七四九號地下,舉辦新書發佈會;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歐盟國際法的兩個主體,作者利天佑(Francisco Jose B. S. Leandro),聖若瑟大學教授。
屆時澳門歐洲研究學會主席Jose Luis Sales Marques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顧問Paulo Cardinal將會出席發佈會。
本作品旨在突顯澳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前領導鄧小平所確立的政治方針下「一國兩制」之國際法律人格。從此角度來對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國際法人地位進行研究,以識別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國際法律界中的一個主體已獲賦予了哪些法律能力。
澳門特別行政區及歐盟作為國際法中的兩個主體,兩者法律素質既相同亦有不同之處。兩者均為法人,其乃按國際法原始主體之主權意願而產生的;兩者具有有限席的能力,當其作為國際法的主體。除此之外,前一個暫時性的國際實體,受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而後者則為一個持續演進實體,受限歐盟成員國的主權權力。
利天佑((Francisco Leandro)在葡萄牙天主教大學取得政治與國際關係博士學位,目前為聖若瑟大學教授。
此作品與官樂怡基金會、東方基金會及澳門歐洲研究學會聯合出版,並以三語發行(葡文、中文及英文)。
發佈會將以葡文進行,以及設有廣東話即時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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