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一名特警年前因涉嫌性侵犯多名未成年少女及透過互聯網發送裸照的案件,昨日被初級法院判處有關被告多項罪名成立,合共判囚八年,並隨即被押解回路環監獄。
被告特警陳健斌涉嫌以女性假身份在「臉書」上結交女學生,要求對方互相發送裸照,隨後再以事主的裸照強迫性交,案中共有十六名受害少女,其中兩名案發時僅十三歲。初院裁定被告陳健斌一項項脅迫罪、一項強姦罪改判性脅迫罪、兩項對兒童之性侵犯罪、十六項不當獲取使用或提供電腦數據資料罪等二十多項罪名成立。
主審法官林炳輝指出,陳健斌身為警務人員知法犯法,而且故意犯罪程度高,持續時間長,對被害人身心構成嚴重傷害,合併判囚八年不准緩刑,並繼續羈押直至判決執行。
另外,其中一名被害人要求精神賠償,法官指嫌犯為滿足個人性慾,對被害人身心都造成嚴重傷害,裁定精神賠償八萬元。
陳健斌於二0一四年十二月被司警拘捕,當時二十二歲,入職警隊不久,涉強姦、性脅迫、對兒童之性侵犯、姦淫未成年人、與未成年人之重要性慾行為、脅迫等罪被移交檢察院處理。司警當時在陳寓所的電腦起出一千七百多個全是十多歲少女裸照和視頻檔案,當中有一百六十一人相信是本澳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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