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珠海市的廣東省人大代表吳錦有在本次兩會上提交了關於治理廣東省水葫蘆問題的建議,呼籲加大全省水葫蘆治理,加強源頭治理,建立長效機制,將治理水葫蘆成效納入城市發展評比指標。
吳錦有以珠江廣州段為例說明水葫蘆蔓延的危害。二00七年和二00八年,有關珠江廣州段水葫蘆暴發性增長情況的報道只有一次,到了二00九年增加到三次,二0一二年高達四次。二0一五年八月六日,廣州市沿線的珠江水面遭遇了規模空前的水葫蘆侵襲,長勢旺盛的水葫蘆沿著數十公里的珠江水面流動,對廣東省二十一個地級市和港澳地區,尤其是珠江水運正常運作、水產養殖、水體生態安全和人民生活生產產生嚴重影響。吳錦有表示,在認識到水葫蘆的危害性後,廣東省部份城市開展了一系列的整治工作。在珠海、中山和澳門聯合召開的二0一三年粵澳環保合作專責小組第三次會議上,針對水葫蘆危害整個流域的問題,有與會代表提出,今後有必要在更大區域和範圍內建立水葫蘆治理合作機制,加強對其生物學特性、生態學方面的研究。
吳錦有表示,通過整治珠江西岸水葫蘆問題得到緩解,但根本問題並沒有改善,特別是隨著雨季來臨,水葫蘆問題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將會越來越嚴重。吳錦有建議,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的治理領導組織體系,完善部門聯動機制,促進治理水葫蘆有關部門、各系統資源分享、職能互補,實現統一治理,並形成相應的法律法規,做到依法辦事,依法治理。吳錦有還建議,要加強城際合作,科學制定水葫蘆治理規劃,如果不加強流域內的城際合作,不僅難以治理水葫蘆,還有可能因為相互推諉而加劇污染。要加大治理水葫蘆相關科技投入,採用專業手段、設備、技術進行治理,全面建立水葫蘆防治體系,實做好水資源管理、水環境治理和水生態修復規劃。在制定規劃之前,要進行深入的、長期的實地調查,因地制宜地制定規劃,並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核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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