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法務局法制研究及立法統籌廳代廳長張涵表示,部分性騷擾犯罪存在搜證困難的情況,政府期望藉對《刑法典》有關性犯罪的規定作出修訂,促進本澳社會樹立起勇於指證性騷擾的觀念,塑造社會對性騷擾零容忍的氛圍。
於昨日修訂《刑法典》性自由及性自決罪的規定諮詢文件公眾諮詢會上,有與會市民認為,現時有關性騷擾的個案往往因為搜證困難而難以入罪,希望瞭解政府有無措施改善此一狀況。張涵於回應中表示,任何犯罪都會遇到搜證問題,性騷擾犯罪亦不例外,根據過往個案的經驗,如果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單獨處於一個空間內實施犯罪,在沒有第三者作證或監控錄像資料等情況下,確實容易存在搜證困難的情況。但如果被害人可以勇敢站出來,將自己受害經歷向警方講述,即使最終在此一個案中暫時未能入罪,當犯罪行為人日後故伎重施,警方就會有機會進行跟進搜證;但若被害人隱忍不作舉報,則可能令行為人繼續逍遙法外。
張涵並稱,任何國家或地區都不能保證所有個案都能偵破或定罪,但相信只要所有被害人都能勇敢站出來指證,將有助於塑造社會對性騷擾零容忍的氛圍,令性騷擾犯罪在本澳越來越少。而政府此次對《刑法典》有關性犯罪的規定作出修訂,正是希望藉著修法來促進本澳社會樹立相關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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