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一名寵物店東主涉嫌向他人,訛稱自己是司警局派駐賭場警員,向他人借款二十五萬元,用作支付日常開支;惟其人因為避債偽造文件,向債主聲稱自己觸犯了刑事罪行企圖不還款;事主期後因懷疑向司警報案揭發事件,日前被司警將之拘捕。
涉案男子姓馮,二十七歲,寵物店東主,澳門居民;他會被控以詐騙、偽造文件及濫用名稱等罪將其移交檢察院偵辦。男事主為保險從業員。
案情指,男事主在本月上月十六日接獲舉報,指在二零一四年八月認識一名自稱司警局派駐賭場警員的馮某,其人訛稱可以低於市價購得物業,誘騙事主以借款方式進行購買物業投資;事主在去年二至四月期間,先後共借出五萬澳門元及二十萬港元,雙方並簽署借據。
及後,由於投資事項一直未有消息,事主向涉案男子追討借款,涉案男子則向事主發送多份政府部門文件,證明自己因觸犯刑事案件,暫時沒有能力償還欠款。事主懷疑被騙,遂報案求助。
司警調查後,在本月四日在涉案男子於下環區開設的店舖將之拘捕。經盤問有人承認訛稱司警人員並詐騙事主款項,目的是因為入不敷支,借錢為支持日常開支,聲稱並沒有賭博習慣;但無力償還款項,故偽造多份檢察院、行政公職局及司警局證明文件,為自己製造觸犯刑事案件及個人財產被扣押和凍結等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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