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彥邦
【特訊】警方擬於北區設置攝錄機打擊新春違規燃放爆竹,街總社區警務聯絡主任梁彥邦認為,新措施具一定阻嚇力,但希望民署加強宣傳教育工作,令更多居民知道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後果,並呼籲居民勿亂燃放煙花爆竹,以免釀成火警及受罰。
街總社區警務聯絡主任梁彥邦昨日受訪時稱,過去幾年,北區不少居民新春期間在大廈燃放煙花爆竹,或在公共平台、走廊燒爆竹,甚至由高處將爆竹點燃並往外拋出,嚴重危害大廈住戶的安全。今年警方採取新措施,首次於北區多個煙花爆竹燃放黑點設置攝錄機,以監察違法情況。措施將於年廿九晚起實施,主要集中在燃放高峰期錄影,即晚上十時至凌晨三時。他個人十分認同這種做法,認為能起到一定阻嚇作用。
他又稱,根據《公共地方總規章》規定,任何人士如不遵從當局之告示所明確規定的條件下燃放爆竹、煙花及火箭等,最高可被罰款2,500元;另外,如將爆竹拋向空中或水裡燃放、甚或將爆竹放在能增強爆炸效果的容器內燃放,罰款3,000元。他希望民署加強宣傳教育工作,令更多居民知道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後果,提高守法意識。
澳門過節氣氛比較濃厚,香港早於1996年全面禁止燃放爆竹,但本澳在新春期間仍設有兩個煙花爆竹燃放區,他呼籲居民要珍惜,若有需要時到指定地點享受傳統習俗的趣味,勿在大廈違規燃放爆竹,以免釀成火警及受罰,以及製造噪音影響他人的正常作息。此外,亦有不少香港及鄰近地區的遊客喜歡來澳感受燃放煙花爆竹的樂趣,若本澳居民都不遵守法律,亂燃放煙花爆竹,遊客亦會「有樣學樣」,最後本澳可能需要透過立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陳明金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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