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過喜酒或在教堂行禮就是合法夫妻?還不是,還要在民事登記局辦理結婚登記。在澳門,不管新人採用何種儀式結婚,要成為合法夫妻,還須辦理結婚登記。
在澳門申請結婚登記,結婚人其中一方必須以澳門為常居地,且雙方均須年滿十八歲。不過,如果年滿十六歲但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在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又或經法院許可亦可以結婚。
結婚人要辦理結婚登記,先要到民事登記局預約申請。一般情況下,申請人須帶備諸如身份證、出生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文件,透過聲明筆錄提出申請。經過審批,如果符合在澳門登記結婚的條件,登記局職員會與申請人聯絡,另訂日期正式在登記官的見證下簽名結婚。
為方便市民,減少申請人親到民事登記局的次數,法務局早在去年十一月已開通「網上預約申請結婚登記服務」。凡在澳門、內地、香港或葡國出生,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且屬未婚的成年申請人,均可通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個人基本資料(例如姓名、出生日期等),預約辦理申請的日期。與此同時,申請人更可在網上即時了解到須遞交的文件。
對於其他未能透過網上預約,須親到登記局的市民,則可以使用法務局的「對外服務輪候情況查詢」。市民只要利用智能手機掃一掃二維碼,便可知道各登記局和公證署的最新輪候情況。有關二維碼,除了可以瀏覽法務局網頁www.dsaj.gov.mo,點取「對外服務輪候情況查詢」外,亦可在任何一間登記局或公證署的取籌機上方,或在輪候票上掃到二維碼,便隨即時知道各登記局和公證署的最新輪候情況。
(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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