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李燦烽就立法會議員施家倫有關新監獄工程的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路環九澳堤壩馬路的新監獄第一期工程包括興建新監獄的外圍道路、瞭望塔、電力分站及石油氣房等設施,第二期工程包括興建工場、囚倉及在囚人綜合活動樓等主體設施,第三期工程包括興建行政樓、檢查中心、職員綜合樓及訓練中心等。
一、第一期工程曾因颱風暴雨引起斜坡坍塌而需進行額外的斜坡處理,工程所在地理環境及土質複雜,地基的開石時間較預計長等因素,導致進度有所延誤。目前,一期工程已基本完成,正進行驗收及測試工作。新監獄的興建工程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澳門監獄、工程監察公司及質量控制單位共同就工程的進度、施工質量及材料品質等方面作出監督。在整項工程的招標及施工過程中,對選用的建築材料質量均有嚴格的要求及監督機制。新監獄第一期工程中採用的一般建築材料,由局方聘請的「澳門大學工程研究及檢測中心」負責質量控制及檢測。至於監獄基於安全考量而特別要求的材料,例如門窗防彈物料,除在其招標文件上列明承建商必須選用符合相關標準的物料外,當收到有關材料時,亦須經由監獄抽檢,同時通過由獄方安排測試後,方會讓承建商施工及安裝,確保新監獄工程質量。當局不會接納質量不合要求的材料,工程使用材料及施工質量均應達到標準;否則,承徤商必須負責更換材料及進行改正,直至工程質量合符要求,重新通過相關各方的測試後,當局方會接收。如承攬人未在規定期間內作更改或修茸時,定作人有權委託第三人更改或修葺,有關費用由承攬人負擔。
二、為推進新監獄工程,運輸工務司與保安自七月起每月舉行一次由兩司司長主持的工程協調會議,相關的局長、顧問和工程技術人員參與,就各項工程的進展和出現的問題及時溝通,並立即定出解決方案。鑑於新監獄所使用設備和材料均有特殊要求,設計亦需配合新監訪管理方面的安全考慮,經溝通及詳細研究,並汲取第一期工程經驗後,已對第二期工程的設計作出修改,務求符合使用要求及減低施工難度。隨著完成工程招標、判給及簽訂合同,預計二零一六年上半年動工,基於現場地理環境限制,第三期工程計劃在第二期工程基本完成才展開。當三期工基本完成後,將進行整體驗收,並同時交付澳門監獄負責開展設備設置,配合主體設施落成。」
立法會議員施家倫的書面質詢如下:
一、為甚麼在如此多部門的共同監督下,依然會出現材料、質量不合要求的問題?多個部門之間是否有溝通、協調?對於不合規範的行為,當局是否會對相關承建商追責?
二、二期工程需年底才完成審標,意味著年底前無法開始建設。為何新工程的招標問題亦會如此拖延?是否會吸取一、二期工程建設的教訓,做好三、四期工程的前期準備工作,從而加快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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