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治安警表示,在農曆新年期間,由年二十九至年初四下午四時;警方接獲違規燒炮仗的舉報共有七宗,同時已進行相關檢控的個案亦有八宗,分別在路環兩宗,氹仔、高士德區各一宗,其餘四宗在北區。
治安警發言人余志華表示,警方在農曆新年期間,將持續不定時、不定點到本澳各區域進行巡查及取證,相關的取證程序,亦會在乎合法律的情況下,包括合乎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等前提下進行,並會配合民政總署執法。
余志華又稱,按公共地方總規章及違反行為清單,若未有在指定地點燃燒炮仗,可被罰款澳門幣七百元至二千五百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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